近日,达州市开江县法院在开展“通达之剑·夏日骄阳”专项执行行动中,对拖欠借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饶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周某与刘某、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被执行人拖欠周某36000元借款,经生效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督促、给予充分的时间筹集欠款,被执行人不仅置若罔闻,还刻意逃避执行。
据介绍,在“通达之剑·夏日骄阳”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发现饶某近期在开江本地活动,于是主动出击,将被执行人饶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讲明利害,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鉴于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微信内有较大金额流水,在某驾校担任教练有工资而拒不履行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开江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彰显法律权威。
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企图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