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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长江禁渔”市场监管阵线

来源:雅安市雨城区委宣传部 作者:石雨川 发布时间:2020-09-18 14:55:05

作为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雅安中心城区将如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签署承诺书_wps图片.jpg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决策部署,雨城区日前启动为期一年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广”宣传“重”参与“严”执法

近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水产经营店、食品经营店、餐饮店为重点,对餐饮生产、销售流通、广告宣传等环节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有无宣传、销售、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城区,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某火锅鱼餐饮店、苍坪路农贸市场突击检查。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首先查看现场是否悬挂、张贴有销售食用野生河鱼的宣传招牌,然后对鲜鱼陈列区进行检查,对价格标注、鱼类品种介绍,进货台账和渠道逐一仔细查看,并张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进行政策宣传和普及。

在火锅鱼餐饮店,店内鲢鱼、草鱼、黄辣丁等鱼类品种齐全。“你们这儿的鱼从哪里进货,请出示一下进货单。”“渔产销售不能虚假宣传或者宣传其药用价值、治疗效果。”执法人员一边翻看进货单,查验进货资质、进货来源,一边对商家进行科普宣传、政策普及。在苍坪山的水产销售专区,早已张贴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

在市区创业商城,时值中午,不少市民正在买鱼,检查发现所售鱼类都是当地鲫鱼、草鱼、鲢鱼等品种,未见禁售、禁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检查,未发现有长江流域珍贵、濒危野生水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出售。

通过检查来看,虽然未发现有宣传、销售和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但个别餐饮店的鲜鱼陈列专柜上,有一些将“鲜活鱼”标注为“鲜河鱼”,以此吸引消费者。对此,市场监管人员当即责令其整改,规范标识。要求商家在其菜谱、标签、店堂内外店招店牌等,均不得出现“长江流域捕捞渔获”等违规字样。同时,执法人员告知商家和进店消费者不卖、不买、不食用野生鱼类。

严打销售长江流域  非法捕捞渔获物

连日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超市、水产经营店、食品经营店、餐饮店为重点,进行全覆盖摸排,特别是对南北旅游沿线的餐饮行业进行重点排查,排查中,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凡是没有合法来源凭证或证明文件的渔获物,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店内店招、菜单、宣传单等,是否存在“河鲜”“江鲜”“野生鱼”和非法捕捞渔获物名称等字样信息。

截至目前,检查相关经营户550余户(次),处理涉野生鱼投诉2件,已办结。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实施“十年禁渔”是国家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据雨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对此项工作检查,大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和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信息,督促餐饮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禁捕流域的水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字样为噱头进行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同时继续深入宣传,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达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督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长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的核查监测;对销售“长江野生鱼”等非法渔获物的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杜绝禁捕流域的水产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经营。

(石雨川)


责任编辑: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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