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近期,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专项治理”,系统整治民营企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深入实施“五个专项治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一要突出制度牵引,着力打造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政策环境。要加强政策制定。聚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配套完善《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政策。持续谋划推出覆盖审批服务、企业经营、案件办理、依法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针对性政策措施,提升政策制定实施效能。要加强政策清理。对标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要求,开展涉行政处罚、证明事项等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聚焦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政策障碍开展法治督察,宣布失效、废止和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建设、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要加强政策审核。出台《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加强市场准入、投资采购、财政税收等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
二要紧盯办案提质,着力打造规范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执法,健全涉企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切实做到严格监管与包容审慎并重。积极应对“远洋捕捞”“异地执行”等恶性逐利执法案件,通过公开征集线索、将案件交回原地管辖、建立异地执法协助机制等方式,斩断“逐利执法”利益链条。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规范行政检查事项、频次、程序,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探索推广“亮码入企”,限制临时检查,杜绝随意检查,防止无效检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提高行政处罚裁量权精细度,严防以罚增收、以罚代管。要畅通涉企不当执法行为救济渠道。更好发挥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构职能,推动“即办快办”向“办好智办”升级,确保企业遇事能够找到门、诉求能够解决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等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争议高效实质化解。
三要统筹活力秩序,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要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深化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领域的涉黑恶犯罪和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要强化企业产权保护。严格规范涉案财务处置,加强对超权限超标的超时限“查扣冻”等问题的监督和纠治,最大限度减少因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衔接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全方位保护。要防范涉企重大风险。健全涉企案件重大风险识别、预警、防控协同机制,依托案情通报、风险提示等加强风险预判预警,推动企业规范有序经营。加强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在大型园区落实治安联防和安全检查措施,及时查处、打击非法阻工、暴力讨债等行为。
四要优化服务供给,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要强化便捷式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完善“互联网+政法公共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户政、交通、出入境等高频办理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机通办”。推出园区法官工作室、检察室等便企利企新举措,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就地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要强化专业化服务。充分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专业化审判和高端法务优势,推动涉企民商事案件全流程加速办理,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诉调衔接”机制,打造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让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化解。要强化交互式服务。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送法进企”活动,“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提升经营主体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与认知度。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立足政法职能,凝聚政法合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链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