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热血铸就信念 矢志勇敢作为

来源:宜宾监狱 作者:高琪 发布时间:2020-03-30 09:23:29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宜宾监狱广大民警职工服从大局、听从指挥,领导干部一线指挥,机关民警沉下一线补给警力,基层民警奋勇作战,全狱上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谱写了一曲曲可赞可叹的壮丽篇章。 

平安、健康或许是这个春天最美好的词汇,但是也因为它在这个春天里让太多的人流泪、流汗,那些逆行的坚毅身姿,那些勇敢的巾帼天使,那些无闻的默默奉献者,那些与时间和生命赛跑的人……都让这个春天有着格外的不同,愿病毒阴霾早日散去,拥抱那些守望你回家的人。

他,从警24年用最美好的青春付诸坚守,用最奋斗的成长奉献人生,一直扎根监狱基层,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行动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他的名字叫做“张涤非”。用他自己的话来讲我的名字就是我工作的最好解读,即用我最擅长的方法,明辨是非,荡涤灵魂,助子回归。

 图片1.png

四监区监区长  张涤非

2020年战疫时刻,作为监区主官,张涤非同志首当其冲,扛起防疫大旗,带领监区战友第一时间进驻监管区封闭执勤(也可以说他是在春节值班的岗位上还没有下来,就再批战袍继续战斗),迅速强化发挥支部堡垒作用,抓实抓牢“监管+防控”双安全,并率先垂范,激励党员同志做好模范引领,让党旗的光辉在监管防控一线上熠熠生辉……

图片2.png

见微知著,提前部署

其实,在春节前,当新冠病毒的消息还在网上盛传时,经历过“战非典”的张涤非就敏锐察觉到事情的不寻常,监区监管安全这根弦迅速绷紧,立即会同监区班子研究对策,对春节期间领导值班进行调整,实行“双领导”值班制,大年三十班子全体领导均参加值班,并召开区务会提前进行安排动员,要求全体民警做好应对疫情的准备。因此四监区早安排、早部署,确保了疫情初期罪犯思想上的稳定,也为接下来的防控阻击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片3.png

凝心聚力,众志成城

当疫情迅速蔓延全国,监狱的疫情防疫阻击战随即打响,在监狱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张涤非带领四监区的民警有条不紊地按照工作预案迅速工作,从监区领导到普通民警,从党员干部到普通群众都积极响应“若有战,召必回,回必战”的号令,纷纷穿上战袍(警服),戴上武器(单警装备),奔赴沙场(监管现场),值班备勤、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疫情防控、五大改造……大家团结一心,勇担责任,凝心聚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奋力拼搏,用忠诚和坚守为监狱筑起一道防疫的铜墙铁壁。

 图片4.png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面对严峻的抗疫战争,张涤非同志心有定数,沉着应对,显示出一个优秀领导的担当和能力。封闭管理第一天,他率先将十八名民警编为三个临时党小组,提出发挥出党支部桥头堡垒作用,让党员冲锋在前,干事在前,起到引领模范作用。他还带领全体民警许下对组织负责、对战友负责、对罪犯负责的承诺庄重承诺,要求民警在防疫过程中坚决保证自己的“绝对安全”、坚决保障监管区罪犯防疫的“绝对安全”、坚决捍卫监管的“绝对安全”、确保民警队伍的“绝对安全”。

而对于疫情期间的罪犯监管,张涤非用守好教育文化、监管安全、劳动改造和生活卫生“四个”阵地,来强化罪犯思想教育、行为规范、劳动纪律和生活日常规矩,确保疫情期间监区罪犯思想平稳、安心改造,为监狱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刚柔并济,至性至理

有的人说张涤非同志有“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实干精神,也有人评价他固守清贫、忠诚担当,也有人称赞他铁律无私,执法公正。其实,这些评价都没错。在民警和服刑人员面前,看到的张涤非都是敢拼敢打、有勇有谋、精力充沛、忠诚担当的实干家样子。

但铁汉也柔情,心中也有一份不舍的温暖,想着父母年老体弱,对疫情防范意识不强,担心父母出问题,只能默默嘱咐妻子把父母照顾好,然后继续投入到工作;四岁的女儿想爸爸的时候,也只能捧着电话中又是亲亲又是逗乐,而放下电话的他又马上变成那个忙碌的监区长张涤非。

疫情防控的战斗仍在继续,坚守的故事也在悄然上演,那些如张涤非一般的藏蓝勇士们依旧细数着高墙的星辰,穿梭在落实防疫的各项工作道路上,为你健康,为你平安,为你守护,亲爱的战友,你们辛苦了,向所有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同志致敬!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