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被告系农业公司,在富顺县承包了一千多亩土地栽种柑橘,原告从事果苗嫁接工作,原被告签订合同,由原告对80万株果树进行嫁接,双方约定嫁接成活率以出芽率90%以上为标准。合同签订后,原告雇请工人开展树苗嫁接工作。工作完成后,双方因嫁接费用发生争议,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款项。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为妥善化解纠纷,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方认为原告嫁接的树苗出芽率并未达到90%,因此不愿全额支付给原告,而原告认为嫁接的树苗已经达到了合同要求的90%出芽率,双方对此争执不下,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被告申请对树苗的出芽率进行鉴定,但并未找到合适的鉴定机构,且经咨询,鉴定费十分高昂,被告遂申请进行现场勘验。但原告认为双方已经结算,被告当时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对出芽率予以认可,且如今已过去一段时间,后期的养护也会对树苗的成活率造成影响,故不同意现场勘验。为实质化解纠纷,减少双方因鉴定造成的损失,法院积极说服原告同意现场勘验,并在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与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柑橘基地对果树的出芽率进行抽样检查,对抽样树苗挨个统计出芽数。勘验结果出来后,法官根据勘验结果针对性的进行多次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彻底地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近年来,富顺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司法服务举措,妥善处理相关纠纷,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高质量护航市场化法治营商环境,在区域经济中展现了司法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