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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调解双满意 赔偿款项“秒”落地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徐偲涵 发布时间:2025-06-26 11:24:36

近日,通过承办法官的全力调解,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起纠纷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最便利的方式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4年6月8日,被告王某雇佣原告林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却在搬运搅拌机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搅拌机掉落,林某躲避不及不慎受伤。林某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在出院后,因向王某协商索要医疗费等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林某遂将王某诉至屏山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案卷,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始末,结果发现当事人之间不仅存在雇佣关系,还存在搅拌机的租赁关系,考虑到这交织的法律关系,不论从哪个方面审理判决,可能都会引发另一方当事人的不满,而如果能调解成功,无疑是该案的最优解。

秉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承办法官希望能通过最快的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减轻双方诉累。他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从法律角度分别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激动的情绪有所缓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不仅当庭履行了赔偿款75000元,王某更是在考虑到林某后续还要去拆线等治疗后,主动在履行了赔偿款的基础上多转了800元给林某,让林某去购买营养品调理身体,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在这一刻冰释前嫌,至此本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而屏山县人民法院接下来会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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