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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异地,诉讼不愁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曲术芳 尹之墨 发布时间:2022-08-30 15:51:25

2022年8月25日上午,峨边法院沙坪法庭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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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原告何某某曾在西昌市宁南县起诉离婚后撤诉。

2022年1月,何某某再次向峨边法院起诉离婚。因距首次起诉离婚未满六个月,且无新情况,故峨边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2022年8月,何某某又诉至峨边法院,要求与被告罗某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判决抚养权归何某某所有,罗某某每月支付婚生女童某的抚养费1000元,对童某的教育费、医疗费各承担50%。

据悉,罗某某在山东省青岛市务工,短期内无法回到峨边参加诉讼。且罗某某对何某某充满怨言,不愿意与何某某见面,何某某起诉后也返回了西昌市宁南县。调解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故指导双方当事人注册并使用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进行视频调解。

调解之初,何某某与罗某某互相怨怼。经过调解人员的劝解开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准许何某某与罗某某离婚。离婚后,婚生女童某跟随被告罗某某生活,2022年9月起,何某某每月支付被告罗某某抚养费600元,直至童某年满十八周岁。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能够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当事人可以利用调解平台在线上随时随地参与案件调解,大大节省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我院将持续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尽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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