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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执行不怠,当事人8万赔偿款终到位!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李文莉 张文佳 发布时间:2022-08-15 09:29:44

8月11日,一名被执行人拎着现金来到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会见室,将8万元执行款当场兑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耗时七年之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执结。

2014年,原告陈某乘坐被告周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原告因此次事故造成身体九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赔偿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1万余元。

由于周某家境并不富裕,一时拿不出钱进行赔偿而未履行生效判决,2015年,陈某遂向峨眉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案件虽然终结执行,但是峨眉山市法院的干警从未放弃,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今年7月,峨眉山市法院对该案恢复强制执行,通过执行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工商登记、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询,并对被执行人周某住所地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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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周某的基本情况后,执行法官及时与周某取得联系,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财产调查。通过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带来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周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对自己多年来的逃避执行行为表示歉意,表示会竭尽所能履行还款义务。

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周某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陈某赔偿款8万元。

8月11日,双方当事人到场,当场履行完毕该款项,一起长达八年的交通事故纠纷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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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执行,不仅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更清醒地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今后,峨眉山市法院将继续坚守执行攻坚一线,护航峨眉山法治环境,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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