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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县法院:“法沐春风”文化品牌浅述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22-08-11 09:47:56

“法沐春风”是筠连县法院融合本地资源、立足司法实际打造的文化品牌,什么是“法沐春风”?“法沐春风”要做什么?今天就带你走进筠连县法院的这一文化品牌,快看看它的自我介绍!

“法沐春风”之创建基础

位于筠连县腾达镇的春风村在发展历程中,以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家元同志为班长的村党组织团结带领全村人民,克服困难挑战,齐心协力改善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推动产业发展,改变春风村交通不便、贫穷落后的面貌,形成“科学实干,顽强苦干,创新巧干,共同致富”的春风精神,并提炼深化“感恩思进、实心求进、坚韧奋进、共富共进”的新时代春风精神。

筠连县法院结合自身在全国首创“车载法庭”等资源禀赋,找准司法工作与新时代春风精神的契合点,发挥职能职责,融入中心大局,大力开展诉讼服务、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等便民利民为民工作,打造出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坚实的实践基础、广泛的民意支撑的文化品牌——“法沐春风”。

“法沐春风”之品牌解读

 “法”代表着法律和司法的公正威严,具有人民法院不偏不倚、尽职尽责的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含义,在文化品牌打造中与法院的定位和功能有机整合,凸显出“法”文化品牌的特征,提升文化品牌辨识度。“沐”由“氵”和“木”字构成,“氵”字旁表意,篆书之形像流水,与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精神内涵不谋而合,《后汉书·明帝纪》“京师冬无宿雪,春不燠沐”中,“沐”为润泽之意,契合法律的指引、教育和保护权益的功能。从本地特色文化来看,“春风”既指筠连远近闻名的春风村,在“全域春风”语境下又能代表全县地域范围,也象征着新时代春风精神、春风经验,是法院融合本地特色文化推进司法工作维护民意民心民利的体现;从词义理解来看,“春”代表着春天,是伊始、温暖、复苏的象征,“风”即可作为名词指空气流动,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和很广的覆盖面,亦能够作为动词引申为教育、感化,汉刘向《说苑·贵德》“吾不能以春风风人,吾穷必矣”中,“春风”具有给人以教益或帮助之意,与法律的功能相通。

“法沐春风”词汇组合近似于“如沐春风”,“如沐春风”出自宋代朱熹《伊洛渊源录》卷四,意指像坐在春风中间,比喻同品德高尚且有学识的人相处并受到熏陶,犹言和高人相处就像受到春风的吹拂一般。“法沐春风”寓意法院传承、弘扬新时代春风精神、春风经验,深化司法理念、优化司法职能、实化司法供给,对内,立足本职、精业善为,推动法院工作提档升级、提质进位;对外,延伸职能、担当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在哪里,司法保障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法沐春风”之具体举措

(一)打造“春风调解室”,多渠道服务基层治理。深度提炼总结推广春风经验、王家元调解法,集成多元解纷资源,释放基层治理效能,全方位、多领域打造“春风调解室”。

(二)开展“春风巡回审判”,多角度进行以案释法。发挥“车载法庭”发源地优势,将多功能巡回审判车开到群众家门口,深入群众身边开展立案、调查、调解、开庭、宣判等各项审判业务活动,提升巡回审判效能,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组建“春风送法团”,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制定专门的细化工作方案,成立“春风送法团”,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民营经济保护、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等中心大局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送法服务,集中展示法院工作和法院形象,满足社会各界多元法律需求。

(四)成立“春风护苗队”,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与联系乡镇开展干警结对未成年人共建活动,组织入户宣讲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对口联系相应中小学机制,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对学生、家长、教师开展精准普法。

(五)设置“春风服务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分别设置“春风服务岗”,结合办不成事投诉反映窗口建设、司法为民行为规范等工作,将“春风服务岗”建成群众感知、群众接受、群众喜欢的示范岗位,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等提供“一岗式”诉讼服务。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沐春风”文化品牌内涵,不断拓展丰富“法沐春风”文化品牌载体,延伸设计“法沐春风”文化标识,长效常态推进“法沐春风”各项活动开展,切实将“法沐春风”打造为“优秀文化品牌”。    

(赵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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