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白合村的陈某德、陈某良是亲兄弟,二人房屋毗邻且背靠山崖,因排水问题,常年发生纠纷。今年年初,陈某良将陈某德自行修建的窨井损坏,以便自家污水通过陈某德屋后水沟排出,双方因此又起争执。陈某德遂于今年7月初起诉至我院,要求陈某良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其损失1000元。
案件受理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丰乐法庭法官前后3次来到陈某德、陈某良的家中勘察现场,通过讲亲情、摆道理的方式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解决陈某良的排水问题。近日,终于将这起“亲兄弟之争”平息下来,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为实现案结事了,法官随即指导陈某德修复了窨井,并与其一起沿着山崖挖出了一条新的排水沟进行雨水引流,防止暴雨时二人家中的排水压力过大引发危险。
基层法庭类似这样的案件十分常见,法官们不仅需要分析案件的法理,也要考虑当事人的情理,我们力争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可以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平衡点,和当事人一起挖出一条条“人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