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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为股份转让“上保险”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雪纯 发布时间:2025-05-09 16:40:11

4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成各类纠纷202件,出具调解书42件,调撤148件,申请司法确认12件。其中,李某某诉肖某甲、肖某乙股份转让纠纷一案,案涉标的额大,案情较为复杂,特邀调解员通过及时抓住案件矛盾的关键,成功化解大额标的涉企案件。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肖某甲、肖某乙系四川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告李某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该公司股东,经原、被告协商,原告于2025年2月与两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股权转让给被告肖某甲、肖某乙,两被告支付合理对价。协议签订后,两被告未按约定支付首期款,经原告催告无果,遂诉至法院。

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同,该案涉及标的额较大,案涉企业为转型中的传统制造业,且该企业的存续发展涉及数百名员工及其家庭,案件处理关乎经济与民生。在了解到该公司股权转让困境后,特邀调解员黎勇通过调解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面对原告对调解之后被告仍不履行合同的担忧,以司法确认形式为股份转让“上保险”。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股份转让调解协议,并制作司法确认书。

面对企业转型关键期,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法治力量,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用法律手段推动传统制造企业稳定发展,促进企业股权转让平稳落地,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刘雪纯)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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