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曾说:“与朋友交,能无信乎”!
尾生抱柱、商鞅立木取信等典故,启示做人做事一定要信守承诺。
古往今来,诚信都是君子必备美德。
相反“人无忠信,则不可立于世”!
申请人鄢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系朋友关系。2019年6月李某向鄢某借款491000元,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也没等到李某还款,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恩阳区人民法院。 01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双方系朋友,多次主持双方协商,鄢某两次同意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但一个讲情,一个却弃义,被执行人李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露面、不配合法院执行,案件就能不了了之吗?那是不可能的!执行干警咬定青山不放松,多方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终将“老赖”李某挡获,面对执行干警的苦口婆心,被执行人李某依然拒不向申请人履行义务,法院果断作出将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并移送拘留所执行。 02 法官说法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一环,被执行人唯有主动配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任何逃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行为,最终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打击。 各位看官,这不正是: 多年好友来借钱,仗义救友于危难,说好只是三个月,转眼就是两三年,望眼欲穿盼钱还,玩起失踪不见面,一纸诉状到法院,换着花样来拖延,法院治赖有手段,司法拘留十五天,罚款还有好几万,这下看你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