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针对入冬以来严峻复杂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关键环节,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紧盯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突出问题,细化任务分解,主动认领落实,责任明确到人,切实把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形成任务明晰、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车、微信群、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同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契机,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防治知识,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为“平昌蓝”贡献力量。
深化污染防治监管。牢牢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聚焦扬尘、餐饮油烟、腊肉熏制、秸秆禁烧、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烟花爆竹等开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高度重视群众来电来访,严格按照“六心”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环境信访诉求。重点研判多次出现、易反弹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方式,逐一制定针对性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强化督查督办。加大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组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专班,组织应急、经信、公安、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对照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日督查、日调度,对履职不认真、工作推进慢、防治质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责问责。
截止12月27日,我县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9天,轻度污染2天,优良率99.4%,同比上升2.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臭氧平均浓度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全面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