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雨城区在醒目位置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来源:雨城区环卫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7 12:35:03

    1月2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急发布通知,对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呼吁广大市民务必自觉妥善处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降低传染风险。目前,雨城区环卫处的"有害垃圾桶”已经到位,请采用正确方式丢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微信图片_20200126114407.jpg

  一、何为特殊有害垃圾?

  疫情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主要是两大类,一是居民丢弃的口罩,二是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二、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应该往哪里丢?

  目前,全省正紧急部署在各居民小区和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请广大市民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投放至专门的收集桶。

  三、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丢之前应该如何处理?

  废弃口罩丢弃之前,应折叠成长条形后用挂耳绳捆绑成型,将口罩折叠时应将口鼻接触面朝外,有条件的应进行酒精消毒。

  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塑料袋或密闭容器进行盛放后,再投放至指定收集桶。

  四、专用收集桶的标识是什么?

  专用收集桶应为红色的有害垃圾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进行替代,并注明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

  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社区)由社区基层党组织负责设置,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

  五、环卫保洁人员应该如何做好自我防护?

  环卫保洁人员要负责对未按照要求集中投放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各环卫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并向环卫保洁人员发放口罩等必要防护设备。

  六、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如何处置?

  废弃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原则上日产日清。集中收集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将统一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


责任编辑:阳阳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