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冒充“法院”短信诈骗 法官教你辨真伪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帮 发布时间:2023-02-21 09:42:51

经常网上购物的朋友们对于“分期享乐”“京东白条”等软件一定不陌生,买东西可以分期支付,但是一旦出现还款逾期就会影响征信。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消费者担心影响征信的心理,用所谓的“法院开庭”短信,将受害者一步步引进精心挖好的陷阱。

近期,屏山县法院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屏山县人民法院之名,发送“开庭通知”“传票”等信息,意图诈骗,对收信人造成影响,并极大地损害了法院权威。那么我们收到了法院开庭通知,怎么判断真假呢?

第一步,辨别真假“美猴王”

这是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出庭通知书”和“传票”

1676943808814.jpg

涉嫌诈骗者发出的开庭通知样式

1676943839476.jpg 

这是典型的虚假信息,不法分子以被害人涉案为由,诱使其主动与其取得联系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温馨提示-以上短信满满的破绽发现了吗?

法院传唤当事人以及通知开庭,通常情况下是发出加盖有法院公章的相关诉讼资料并且通过电话和邮寄等方式,即使是电子送达,也会先电话告知征得当事人同意以后再进行送达。法院进行开庭传票送达时,会事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如果是采用邮寄的方式,也都采取邮政EMS专递邮寄文书,注意识别邮政封皮正面左下角的“法院专递”标志。

法院在立案后会通过法院平台自动发短信告知已经立案信息,但不会告知开庭时间的此类信息。更不会使用不明手机号码发送开庭传票电子送达书,短信中若出现私人手机号码的内容必定是虚假信息。

法院案号的组成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而法院代字是有对应行政区划编码的,如:屏山县人民法院2023年民事案件案号为:(2023)川1529民初xxx号。

民事案件立案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法官会根据胜算来决定承担费用;如果原告多交则予以退回,若是被告需承担的予以补交费用;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不会要求被告预交诉讼费用。法院缴费需到法院财务室开票缴费或到银行缴费,不会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转账。

法院的民事审理程序与执行程序是分开的。因此即使收到涉及法院开庭内容的信息,也要查看里面的内容是否矛盾,载明民事案件案号,却又出现“被执行人”等字样,则必定为虚假信息。在执行案件中,法院会发执行信息公开通知,当事人可凭网址、密码登录进互联网关注自己案件的执行进度。

收到类似通知开庭的信息或函件,若您根据上述信息仍不能判断真伪,可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查询是否存在相关案件。

1676943856081.jpg

法官提醒

现在互联网高速发展,为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广大市民的信息安全留下隐患,所以市民在接到此类电话时,务必不要在电话中透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存折密码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遇到此类电话或者短信,不理睬、不回复、不泄露信息,切勿转账。

(周帮)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