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王庄村:野泳劝导出新招 救生杆来保平安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王庄村 作者:汤光秀 余茂萍 发布时间:2022-06-29 10:13:11

1656469024292.png

“是呀!有了这救生杆,就算是我这种不会游泳的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救人。”家住鱼塘街道王庄村龙马社的王大姐说道。近日,王庄村龙溪河沿线、德龙桥及龙马潭公园码头附近增设了不少救生杆、“禁止游泳”安全提示牌,让人安全感满满。

1656468920858.png

据了解,这是今年王庄村为野泳劝导工作开展想出的新招数,本次共计设置救生杆20余根,安全警示牌50块。在巡河过程中,巡河员们还呼吁沿途居民,勿将救生杆挪作他用,并向村民们介绍救生杆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告知村民在救助他人的同时,一定要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自从村上开展野泳劝导工作以来,每年我都报名参加,今年已经记不清是第几个年头了。”野泳巡查员廖大哥说道。

据悉,自六月以来,气温逐渐升高,王庄村的野泳劝导工作几乎每天都在开展,尤其是在炎热的午后,巡河员们都会穿上救生衣,分河段开展安全巡查,劝导野泳人员。王庄村党总支书记卫家焕表示:“野泳劝导工作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暑假即将来临,下一步,我们将扎实推进青少年儿童野泳劝导相关工作,筑牢暑期安全防护墙。”

(汤光秀 余茂萍)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