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县人民法院建立“联、专、快、慎”执行机制 全方位助力企业全力以“复”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程杰 发布时间:2020-03-19 16:18:48

疫情发生以来,芦山县法院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建立“联、专、快、慎”执行工作机制,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发挥执行职能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联——用情司法,双向交互

在坚持分区分类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及时开通“执行局长接待日”、电话预约、微信咨询等“线上+线下双向涉执服务绿色通道”,着力畅通执行信息双向交互渠道。严格依据法律条文予以解答,注重解答的权威性和一致性;大力推行来访、来电“日清日结”办理机制,避免因信息传导不对称、不及时出现涉执纠纷矛盾激化、事务空转。截止目前,线上线下已累计接待当事人咨询210余件次,经核实反馈有效信息170余件次,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当事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载体,有效提升执行公信力。

专——分类梳理,精准施策

涉执案件受理后,按照“三分”机制运行模式,统一由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查扣冻一体化系统司法平台,集约化发起线上财产查询、冻结,并同步流转至专门执行团队对案件开展甄别梳理快速摸清案情,在充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申请人意愿的情况下,及时将案件划分为线上执行和线下双渠道执行,再依据标的额大小、执行财产状况,区分轻重缓急,找准执行重点,制定个性化执行实施方案,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展精准执行和暖心司法服务。

快——小微标的,集中攻坚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更好为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正常复工生产提供司法保障,芦山法院设立涉民营企业小标的额快执快结实施团队,集中对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且查询到足额存款的案件开展快速执行。对银行存款在县域内的,积极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果断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对县域外银行账户,积极联系当地法院委托协助完成。案款扣划到位后第一时间通过远程视频核实领款人身份和完善领款手续,并通过“法银直连”快速发还企业,实现案款支付快捷高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月25日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18件,执结11件,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80.72万元。

慎——柔性司法,平等保护

始终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对涉执民营企业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审慎使用涉企财产保全措施,严禁冻结查封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少对防疫工作大局的负面影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恢复生产或流动资金相对紧张的被执行人企业,积极引导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解,寻求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点,依法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的宽限履行期限,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摆脱阶段性瓶颈困难。目前,已办理涉企首执案件9件,有4件在执行法官引导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分期分批化解企业债务608.81万元,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双赢”。(程杰)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