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县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来源:芦山县检察院 作者:郭伟 发布时间:2020-03-11 09:55:34

为着力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察队伍,芦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提高干警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认真落实“四项举措”,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和整体联动力度,规范和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有力提高了干警能力和素质,为促进芦山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围绕检察工作特性,认真落实培训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院和县委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组织的业务轮训等各类培训;根据“三类人员”(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同岗位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培训。

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培训工作。制定并印发年度检察队伍素质提升方案、学习教育培训计划、 “业务工作能手”评选方案,周密安排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全力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开展。

三是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工作实效。围绕“领导干部提能、专业骨干培养、年轻干部铸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全员素质。

四是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全面推进培训工作开展。认真落实 “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修班”等专题培训班学习,高质量完成网络学习培训任务;认真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视频培训会和市检察院定期举办的“检察夜校”以及本院开展的“星期五课堂”,持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拓展自学渠道,形成良好学习氛围。(郭伟)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