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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法院首次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实现律师与被告人远程会见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彭聪 发布时间:2020-03-06 10:27:27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看守所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无法进行直接提讯和送达文书。在雅安中院的技术支持下和指导下,芦山县法院于3月2日联通与宝兴看守所的远程提讯系统,并于3月3日首次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展送达、提讯等工作。向张某等三名被告人分别送达起诉书副本等相关文书,并进行远程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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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讯问过程中,有两名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芦山县法院依法为该两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辩护。被告人张某已自行委托律师,提出要会见辩护律师,因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被告人律师无法进行会见。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芦山法院主动联系其辩护律师和看守所,协调利用法院远程提讯系统实现被告人与律师的会见,经协调并代为辩护律师转交律师的相关手续。于3月4日,辩护律师乐天康在芦山县法院顺利与羁押在宝兴看守所的被告人张某进行远程会见。乐天康律师十分感谢芦山县法院的协调和帮助,对芦山县法院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和律师的诉讼权利举措十分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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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疫情期间积极促成被告人与委托人完成远程会见,切实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彭聪)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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