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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再度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冬萍 发布时间:2020-09-29 09:36:52

9月22日上午,芦山县第二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增殖放流点在青衣江上游—飞仙关镇国家4A级景区飞仙湖正式挂牌成立。芦山县法院联合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飞仙关镇人民政府举行挂牌仪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中康、飞仙关镇党委书记钟勋虎等出席活动,挂牌仪式由县法院副院长骆东秀主持。

挂牌仪式上,徐中康院长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基地选址雅安的背景及意义,强调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报了近年来芦山法院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指出:一是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原则,打出一套“绿色司法”组合拳,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和酌定量刑情节考虑,积极引导其主动采取“增殖放流”、“补栽补种”、“劳务代偿”等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司法修复;二是不断创新司法保护手段,建立常治、长效机制,在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性司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片水域,修复一方生态;三是切实发挥好司法实践基地教育警示作用,提升环境司法影响力,不断创新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和载体,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突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亮点,为环境资源源头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坚持立足当地,因地制宜的原则,实地走访学习借鉴市上及其他各区县成功经验,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建设的定位与框架,做好“特色文章”,以司法基地的建设带动环境司法保护、修复性司法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取得新成就。张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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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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