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年轻干部应在基层抗疫一线学到些什么?”

来源:金牛区政法委 作者:张森 罗斌彦 黄智维 发布时间:2022-09-30 11:02:49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委政法委部分驻村锻炼干部收到一通特别的慰问电话,在暖心的节日问候之后,一场围绕“年轻干部应在基层抗疫一线学到些什么?”的问答对话随之展开。 

问题一:年轻干部沉到基层抗疫一线,怎么看?

一方面,基层抗疫一线需要年轻干部这一生力军。年轻干部精力充沛、勇于开拓,是基层事业的排头兵。早在疫情爆发初期他们就投身到基层防疫一线,在疫情排查、封控管理、民生保障等工作中勇当先锋,也在与基层“水乳交融”的过程中展现了值得依靠和信赖的可贵品质。

另一方面,年轻干部也需要基层的沃土。在去年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秋季学期的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不经风雨、不见世面是难以成大器的”。正所谓“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在抗疫一线这一桩桩“小事”的磨砺中,年轻干部们信念将更加坚定、意志将充分磨炼、才干将快速增长。

问题二:年轻干部沉到基层抗疫一线,如何沉?

一是“沉”下心。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贴近群众、融入群众是干部开展基层工作的必由之路。而心系群众、深入基层就是要通过在基层工作中甘当“领头羊”“孺子牛”,来逐渐克服浮躁心态、笑对艰苦环境,这也正是年轻干部下沉抗疫一线迈出的第一步。

二是“沉”下力。有心更要有力,空有壮志豪情无法成事。在基层抗疫一线中,年轻干部可能面临居家群众对于生活物资的特殊需求,也可能面临部分群众临产、外出就医等与防疫要求存在冲突的情形。这要求下沉年轻干部必须在一份真心之上再加上一把真力,不惧怕吃苦流汗、不担心背责担责,更加主动地、努力地在兼顾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

三是“沉”住气。下沉基层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超越以往经验的问题,而坚持问题导向沉住气解决问题,正是年轻干部需要跨越的第三步。比如,在某些实践中,下沉干部废物利用“扫码纸箱”,成为落实无接触采集、提高采集效率的妙招。

问题三:年轻干部沉到基层抗疫一线,学哪些?

一是学政策、善宣讲。年轻干部接受和利用新事物快、表达能力强、形象相对亲民,必须用好这一优势,瞄准防疫期间群众可能产生的需求,迅速掌握居家防护要求、学生网课要求、外出就医要求等防疫政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员微信群等平台做好宣讲推广,特别要注重向少年儿童、老人等信息相对匮乏群体普及防疫科学知识、补好防疫短板。

二是学研判、善统筹。调查研究是我们机关干部最为得力的工作方法之一。年轻干部要善于学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各种诉求后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要在下沉锻炼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和敏锐性,习得依据事实进行研判和统筹的“真功夫”。

三是学复盘、善总结。温故才能知新,坚持问题导向复盘总结是提升的捷径。对此,年轻干部要把复盘总结做细做实,针对薄弱环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要练在平时、赢在战时。如个别场所闭环管理执行存在漏洞,一些高风险岗位人员个人防护不规范,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特性和规律的认识还不够等等,这些都可以是年轻干部反思学习的素材。

问题四:年轻干部“沉”到基层抗疫,练什么?

一是历练政治能力。在干部必备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始终是第一位。在基层抗疫过程中,党的纪律无时无刻不在严格约束,必须严防抗疫中的不良作风习气,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敷衍、拖沓应付。这要求年轻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进一步提升了政治敏锐性、锻炼其政治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是历练思想信念。在日趋复杂的外部和国内形势下,年轻干部必须具备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方能在错综复杂的世界中“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基层抗疫中,“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正是年轻干部深刻理解党的领导和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不断磨砺理想信念的良机。

三是历练实干担当。现在的年轻干部生长在相比革命前辈而言更加丰饶和发达的时代,虽精力和认知优势明显,但吃苦耐劳精神也相对缺乏。一线防疫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年轻干部必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担当面对各项挑战,树好甘当“螺丝钉”的思想认识,在“小事”中见“大义”。

(注:本文提炼总结于成都市金牛区紧缺人才“成长导师”张森与驻村选调生的谈心谈话。)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