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凝心聚力做好疫情防控 冲锋在前体现责任担当

​ ——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积极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 作者: 刘科 发布时间:2020-02-04 16:54:12

       近期武汉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式严峻,为防止疫情蔓延,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投入防控疫情阻击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迅速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成立区司法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会议对疫情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细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关键时期更要凸显勇于担当的精神,凝心聚力扎实做好特殊时间节点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防控舆论氛围。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在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导下,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采取电话告知、微信联系等方式对全区在册的249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确保人人知晓,引导他们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负面舆情及时上报;提醒他们加强自身和家人的疫情防护,外出需佩戴口罩,注意卫生勤洗手,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尽量呆在家中,如有症状及时报告,尽快就医治疗。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确保管控对象疫情“零报告”。重点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近期请假外出前往、途经武汉等重点疫区,日常接触中有无近期从疫区返回人员情况。基层司法所每天报告监管对象身体状况,社区矫正中心汇总收集后及时向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报告,如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症状,立刻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目前,我区未发现一例社区矫正对象感染和疑似感染症状。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防止疫情期间脱管漏管。疫情期间取消休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每天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个人健康情况;制发《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要求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防疫期间循规守法,加强学习,做好防控措施;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劝导取消请假外出,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以电话报告、手环定位、监管平台巡查、网络学习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科学防范脱管漏管。

       五是积极联防联控,团结协助体现责任担当。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到市中区疫情防控整体布局中,与上级部门、同级单位和乡镇街道统一协调互动,充分发挥“1+1>2”的工作合力,对每家每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春节期间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敲门”行动,共排查辖区住户6000余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电话抽查疫情高发地区来乐人员,共计3000余人;局领导带领中层党员干部共22人组成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奔赴社区网格开展工作,对网格重点人员和前期未在家住户进行排查,共计670余户,确保不遗不漏。( 刘科)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