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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调解让讨薪民工吃了定心丸

来源:柳江司法所 作者:刘丽萍 刘夏帆 发布时间:2020-01-21 19:36:45


 

近日洪雅县柳江镇、东岳镇民工侯某、白某、范某等6人因包工方陈某自2018年以来共拖欠工资32.95万元未付,到柳江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

经了解,拖欠民工工资的陈某因聚众斗殴,正在柳江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为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同时合理合法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正式调解前,司法所开展了走访调查、情绪安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等工作,到15日都一直与双方当事人保持沟通,要求双方理智、冷静、合理、合法讨薪,但就兑现薪资时限问题始终无法提前达成有效协议,陈某要求以工程发包方(某旅游开发公司)向自己支付工程款时间为时限,侯某等人认为工程发包方向陈某支付工程款一拖再拖、遥遥无期,已无诚信,要求陈某必须明确具体还款时间节点。

侯某等人17-18日先后寻派出所、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解决陈某随即表示自己已经尽最大努力配合,侯某等人不理解自身处境,导致自己与工程发包方关系恶化,不愿意再与他们对话。

侯某等19日再次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陈某可以配合他们讨薪,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节省诉讼成本。随后,司法所立即对陈某作了大量思想工作,当天下午15:00,双方在柳江司法所进行了现场调解,经过现场激烈的讨论沟通,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陈某在2020年7月30日前还款,并前往进行司法确认。

当天,陈某情绪波动较大,一再表示对侯某等人不满,虽调解时双方进行了理性沟通,但为确保司法确认顺利进行,柳江司法所立即带领双方当事人前往柳江人民法庭,并柳江人民法庭在当日内完成司法确认申请相关程序。截至当日下午17时22分,法庭完成了申请和询问程序,并在年前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手中。后续陈某对旅游公司工程款的追讨,司法所也给予了法律上的合理化建议。

时近年关,一起涉及多个家庭的欠薪纠纷,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艰苦细致的工作和法庭的通力合作,得以有效化解,农民工和欠薪人都满意而归。

刘丽萍 刘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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