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朋友间微信转款累计上万起纷争, 法院调解当场化解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龚荣飞 赵旭 发布时间:2023-11-24 10:50:11

11月22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image.png

原告徐某、被告肖某分别系屏山县屏山镇油花村、大桥村村民,双方为朋友关系。原告诉称,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3月19日期间,被告肖某以自己生活困难、离婚需要钱等为由向其借款,原告通过微信的方式多次向被告转账累计6000元。2023年5月20日,原告再次通过微信向被告指定账户转款5000元。被告收到借款后,一直未归还,2023年10月12日,原告徐某向法院诉讼,请求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10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image.png

法院收到原告诉状后,认为案情简单,可以采取诉前调解方式,法官立即与被告沟通,在约定时间被告仍未到场,龚法官与原告一同前往被告家中,通过原告村干部将正在做农活的肖某叫回家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长达两个小时不间断地劝解和疏导,劝导原告考虑被告家中困难,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当场通过微信付款方式归还徐某5000元。

image.png

屏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审判过程中坚持情理与法理并行,在维护当事人情感的基础上,让纠纷得到“有法有情”的解决,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