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还款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星夜兼程,确保执行到位
据了解,在申请人陶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王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虽然王某与陶某达成了执行和解,但是也未按期履行,导致陶某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屏山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将王某拘传到案。在法院被执行人警醒室内,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劝导王某履行赔付义务,否则将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也组织双方进行再次协商,最终达成王某当场支付陶某10000元,陶某自愿放弃剩余金额,该案和解履行完毕。
屏山县人民法院一贯坚持无强制不执行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