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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履行义务 分离亦是圆满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程佳琪 发布时间:2023-10-10 17:00:45

“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我一次性把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了。”近日,屏山法院新安法庭在庭前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王某林当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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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林与陈某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14年5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因婚前双方了解不够,婚后因各种生活琐事导致矛盾激化感情破裂。原被告来到新安法庭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核心矛盾,耐心从法、理、情角度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矛盾激化,均表示无和好的意愿。承办法官便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通过摆事实、讲情理的方式耐心进行调解。最终,该案得以顺利化解,婚生子由被告陈某抚养,原告王某林当庭支付了的抚养费。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并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婚姻是两个人的风雨相依、相互宽容、彼此扶持,是人间烟火里的平凡守候。没有永远的婚姻,只有共同成长的夫妻。当婚姻出现危机时,如双方已努力修复感情却仍然毫无成效时,与其分居“冷处理”,不如主动承担义务,及时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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