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行惩戒、打击拒执犯罪、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凉山两级法院启动了“金鹰行动·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面对复杂的疫情形势,雷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凝心聚力、主动担当,实现防疫与执行两手抓、两不误,不断巩固专项执行行动成果。
近日,雷波法院圆满执结一件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吴某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吉木某某应赔偿吴某某残疾赔偿及各种损失17万元,因吉木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本院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经传唤后吉木某某表示无一次性履行能力,希望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但申请人认为和解方案的还款周期过长且其身体尚未完全康复,急需这笔案款缓减生活压力,并对执行结果表达了极大的不满,双方矛盾尖锐。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执行干警一边给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希望其积极筹措案款,履行法律义务;一边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希望给予一定筹款时间,同时把申请人的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部分的司法救助,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中秋团圆之际,在远未到约定给付时间的情况下,吉木某某找到执行人员兑付了全部案款,案件终于执行完毕。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过不懈的努力将案件执行完毕的同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金鹰行动”启动以来,雷波法院干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执行举措,攻坚克难。截至本阶段共出动警力26人次,执行完毕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9件,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下一步,雷波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聚焦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持续深化打造凉山法院“金鹰行动”执行品牌,穷尽执行措施,提升执行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