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工具。逐步减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阶段性提高预留采购份额至40%,实际执行达72%。全面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提高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大力推广“政采贷”,拓宽供应商融资渠道。持续抓好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已督促159个单位完成预留份额的62%。
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力度。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建成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的全流程电子化,提升采购交易便利度。提高价格扣除比例至10%—20%,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增加小微企业价格竞争力。同时,通过整体预留、比例预留、评审优惠等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强化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问题2个、涉及金额658万元。跨县区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持续规范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处理采购领域行政复议2起,投诉举报6起,信访转办件3起,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