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被告人肖某某为某艺术培训学校的法人,其经营的培训学校因资金断裂后无法为已交费的未成年人提供培训服务,14名原告人多次与被告人就退费事宜进行磋商未果,遂向丹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该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肖某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随即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于2022年3月10日向丹巴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2023年3月30日,丹巴县人民法院对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某艺术培训学校退费一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此次调解。在调解中,承办检察官与法官一起充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被告人当场承诺将按期退还14名原告人的培训费用,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
自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推进以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积极开拓思维、拓展工作范围,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原则出发,能动履职,推动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检察官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遭受侵害,有诉讼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
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贫困群众等弱势民事主体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撤销监护人资格、损害赔偿等案件存在维权困难的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
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所需材料:
支持起诉申请书;
准备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及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
(袁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