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东坡区法院:巡回法庭进校园 护航“无毒”青春

来源:东坡区法院 作者:杨晓莉 发布时间:2021-06-24 17:38:30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有效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共享无毒健康人生”主题活动,让在校学生对毒品的危害有更深入、直观地认识,帮助青少年学生认识毒品、远离毒品,6月23日,东坡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东坡二中,在该校礼堂内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东坡二中2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庭审。

下午3点,随着法槌敲响,巡回法庭公开庭审正式开始。

1624527245.png

基本案情:2021年2月12日9时许,被告人熊某某在眉山市东坡区某小区外超市门口向吸毒人员朱某某贩卖5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告人熊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熊某某系累犯,且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熊某某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1624527263(1).jpg

东坡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熊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对被告人熊某某犯罪所得500元继续予以追缴。

半个多小时的公开庭审,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逐一展现在师生眼前,让广大师生们直观了解案件审理过程,零距离感受贩卖毒品受到的法律惩处。真实的案件审理,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和警示教育课。

 

1624527272(1).jpg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趁热打铁,发放禁毒知识宣传资料,并向师生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广大青少年要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自身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自觉远离、坚决抵制毒品侵蚀,筑牢拒绝毒品的坚强防线。

(杨晓莉)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