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珙县大队“四项举措”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顽疾

来源: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作者:何能 发布时间:2020-08-13 16:23:36

02780a375e21643f23fcff3e83664f8.jpg

为有效遏制夏季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切实消除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从8月开始,扎实开展“四项举措”,大力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138dc638bf3f5d9da655cf11b7da999.jpg

一、围绕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实之又实”。一是详细制定方案。严格按照市交警支队方案部署,结合全县道路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涉牌涉证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并在方案中细化整治重点,从任务目标、工作职责、防控措施、队伍管理四个方面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至每位参战民(辅)警。二是周密部署组织。先后通过召开“减量控大”、“奋进3号”专项行动工作会等形式,强化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全体民、辅警以一流的工作措施、一流的纪律作风、一流的决战姿态全力打好此次整治行动。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减量控大”专项、“逢五”“逢十”及周末集中夜查以及各部门联合整治等行动,要求各中队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充分调动队伍积极性,优化警力配置,统筹协调推进,全力投入到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压实岗位职责。成立了由交管大队大队长刘炳泉任组长,其他交管大队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所、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牌涉证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督导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并明确要求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擎政治、秉持大局,清醒认识、精准判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麻木情绪,细致精致极致地抓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全力确保“除隐患、防事故”的目标实现。 

二、围绕风险隐患,细化工作措施,隐患查改“细之又细”。一是加强摸排梳理。认真汲取近期全市发生的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规律及事故特点,落实力量对辖区城郊结合辖区内重点路段发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行为的道路进行细致排摸,梳理出重点道路和重点时段,确保做到不遗漏、不偏差,切实为整治工作中的警力部署、整治时间、整治点位、战术运用等提供可靠参考,提高整治的针对性。期间,二是加强源头巡控。一方面充分发挥道安办作用,组织车管、工商等部门逐一深入辖区15家销售、维修摩托车、电动车商铺,详细了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行情、数量、安全状况、质量保障等情况,面对面与店铺老板交涉好售卖或者维修摩托车、电动车时,主动引导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上牌照,叮嘱摩托车要定期年检并购买保险。另一方面结合重点车辆及驾驶源头安全隐患“清零”工作的开展,依托派出所、农村交管办人力资源,走访摸排,详细掌握本地的摩托车、电动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基础管理台账,按照新购车辆未登记上牌、新购车辆已上牌、无牌车辆、逾期未报废车辆进行分类统计,适时组织“流动车管所”开展下乡服务,主动深入乡村为群众办理摩托车入户、驾驶证等业务,主动联系检测企业,上门为群众办理车辆年检,切实努力提高车辆和驾驶人注册登记率。 

三、围绕秩序净化,坚持以打开路,路面整治“严之又严”。一是抓住重点路段秩序管控。针对当前暑期不时出现的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充分依托辖区缉查布控卡口、执法服务站及检测点,采用动,切流动巡逻、固定检查、交叉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方法,高频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实不断提高县乡干道、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查高压态势。二是突出重点车辆管控。围绕“减量控大”、“奋进3号”两大专项行动、“除隐患、防事故”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不断加大对“两客一危”、货车、农村面包车、电动二轮和三轮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依托路面勤务,及时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及时消除了一批“致祸”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三是补齐交通管理短板。充分发挥派出所和农村“两站两员”作用,以赶集日、节假日、红白喜事日、民风民俗日等重点时段,联合农村“两站两员”、派出所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劝导活动,切实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

四、围绕交通陋习,强化宣传教育,文明意识“提之又提”。一是聚焦重点节点,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个乡镇赶场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间人流集中的时候,深入社区、广场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活动,同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大力宣传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使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造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聚焦新闻媒体,强化典型曝光。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官方“双微”、QQ等媒介平台,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大力宣传交通违法造成的严重危害,用真实事故案例警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聚焦路面执法,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的原则,在路面开展集中整治时边整治边宣传,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让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及清楚认识对其进行处罚的必要性,了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自觉主动地参与和配合支持整治行动,切实获取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缓解对立情绪,使整治行动更具群众基础。(何能)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