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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两省三州三县检察机关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来源: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孝建 发布时间:2020-06-23 09:11:09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6月17日,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两地检察院召开了交流会,并联合签署了《两省三州三县关于加强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三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各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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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三县建立《协作机制》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指示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精神,也为两省三州三县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协作机制。   

会上,三地检察院同志针对前期各自办理涉及杜柯河流域无证采砂、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林木、倾倒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案件进行了交流,通过交流发现,各院在办理涉及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和资源保护案件中存在力量分散、缺乏协作、协调不够等问题,建立协作机制可以促成共防、共治、共保的合力格局的实现,同时,也对公益诉讼工作中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协作机制》明确规定: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跨区域线索移送机制责任;二是明确线索移送方式、移送时间、回复线索处理情况等具体协作方式;三是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和专项行动机制以形成监督合力;四是通过建立协同修复机制以实现生态修复齐抓共管局面。

下一步,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协同机制》进一步增强杜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两地检察院机关的协作配合,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刘孝建)

责任编辑:李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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