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盐边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集中学习培训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谷才国对《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进行深入解读,并带领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暂行办法》中行政调解范围、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等重点内容。
谷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贯彻《暂行办法》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饶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