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法院召开座谈会 助推物业服务良性运转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彭燕 发布时间:2023-02-17 12:04:10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切实解决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2月10日上午,芦山法院邀请全县小区物业代表及主要社区负责人、司法所就全县物业企业运营情况召开座谈会,谈问题,想办法,合力助推芦山物业健康良性发展。

1676606686245.jpg

会议由芦山法院党组成员宋燕同志主持。会上学习了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定,与会物业代表们畅所欲言,分析物业服务产生矛盾的原因,提出芦山物业存在收费难、安置小区大修基金空缺,物业与业主间矛盾尖锐等困难。宋燕同志对物业企业提出的问题逐一耐心解答,并对化解物业纠纷案件提出进一步要求。一是提升司法工作力。加大物业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力度。配齐配强调解力量,灵活司法,主动靠前服务,进社区、进小区入户调解,主动介入,畅通业主与物业诉求表达渠道,实现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业主权利和维护企业正当利益的共赢。二是增强主动担当力。主动担当作为,加大普法宣传,坚持意见请进来,服务送出去。有针对性进小区对物业服务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让物业和业主权责清晰,缓和矛盾,消除对立情绪,实现物业提供更好服务,业主满意支持的良好循环。三是加大沟通配合力。沟通协调城建、房管等行政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尽职履责,厘清社区、业委会之间法律关系,从根本上保障物业良性运转和业主合法权益。

接下来,芦山法院将不断提高诉讼服务品质,继续思考和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破解物业纠纷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物业企业法律需求,促使芦山物业行业逐步迈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责任编辑:杨雪娇

最新资讯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