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红格法庭受理五起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的系列案件。该批案从立案、调查、调解直至结案,法院均未出具任何裁判文书,当事人却喜笑颜开,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本起批案原告是长期从事魔芋种植的专业合作社,被告均为本地村民。2019年,原告为扩大魔芋种植,租赁了包含五被告土地在内的几十余亩土地,并分别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三年,租赁期间土地若被征用,青苗补偿费归原告所有,土地补偿费归被告所有。2020年,因公共利益需要,五被告租赁给原告的部分土地被征用,五被告在收到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等征收款后,拒绝将青苗补偿费给付给原告,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原告遂诉至法庭。
五起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不大,总共不超过4万元,但当事人及其家人对合同签订、征用土地亩数等争议很大,且五起案件被告多数为70岁以上老人,其中一位二级残疾,是低保户,还有一位才经历丧子之痛,患有心肌梗塞。鉴于此,承办法官先后联系新九镇政府分管土地征用的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本案五户村民土地征用情况及征用赔偿政策。在对案情及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后,承办法官巧借外力,组建了“五长”调解员廖宏、村社干部袁天育共同参与调解的调解小组。调解小组采用“集中+分离”的调解策略,先对五起案件当事人进行集中释法,袁组长进行政策宣讲,“五长”调解员廖宏结合当事人情况进行情理劝解。集中释法明理结束后,分离各案当事人,按照由简及难的方式,以个案为突破口,因案施策,逐案化解。最终,五起案件圆满调解且均当庭履行。法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无需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意见后,依法审结五案。
盐边法院红格法庭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打造,构建“五长息讼”特色调解模式,坚持将多元调解贯穿案件始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当庭履行,避免衍生案件产生,努力实现案件一次性高效实质化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开花。(胡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