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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促和解,叙州区法院执行“启新篇”

来源: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罗洪 张静维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5:17

一年之际在于春,开局起势见精神。1月28日,新春上班的第一天,叙州区法院成功促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为执行工作迎来“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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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与林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叙州区法院判决林某某偿还梁某某借款及利息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义务人林某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梁某某叙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多方查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林某某的财产线索,而申请执行人梁某某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执行干警发现双方当事人矛盾极深,且平时都忙于工作,无暇到法院当面化解矛盾。

1月28日上班第一天,趁着当事人都在家过春节,执行干警提前联系双方到院化解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见面后,各执一词,气氛紧张。经过执行干警两个多小时反复耐心释法明理后,大家的情绪终于有所缓和,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当场给付部分案款,并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案的成功化解开启了叙州区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年新篇章。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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