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虚假结婚登记行政案件,该案系盐边法院首次以司法建议的方式在诉讼中成功化解的虚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结婚登记的正常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8年5月8日,原告程某某与“卢某”在盐边县和爱乡人民政府办理了登记结婚,在办理完结婚登记后,“卢某”便离开了原告居住地。原告程某某于2021年1月向本院提起民事离婚诉讼后,发现与其登记结婚的“卢某”可能并非“卢某”本人,原告程某某遂撤诉。同年11月,原告再次以确认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我院审查后发现本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要件。2022年4月,盐边法院立案受理原告程某某与被告盐边县民政局,第三人卢某、吉克某某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一案后,因第三人卢某、吉克某某在收到本院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书后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院无法确定与原告程某某进行结婚登记的是否为“卢某”本人,因此也无法判断行政机关的结婚登记是否错误。承办法官于庭审后前往第三人卢某、吉克某某住所地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后发现,第三人“卢某”在2007年期间曾户口簿遗失,即系吉克某某冒用“卢某”身份信息与原告程某某进行的结婚登记,在确认这一情况后,办案法官即刻与被告盐边县民政局进行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对该结婚登记进行撤销,被告在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对该结婚登记进行了撤销,原告程某某长达14年的“婚姻”终于结束,其诉讼目的得到实现,申请撤诉。程某某表示要送锦旗给办案法官以表谢意,被办案法官婉拒。
下一步,盐边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纠错,不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个案办理探索类案化解的争议解决模式新路径。立足打通行政与司法的堵点,用好用活司法建议,切实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衔接,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罗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