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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式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玉琴 发布时间:2022-06-21 11:51:25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建设法治校园,近日,马边法院民建法庭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原告啥妈某某与被告刘某、阿克某某、马边彝族自治县某小学、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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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案卷,了解原、被告三人系马边彝族自治县某小学学生,因课间时间玩危险游戏,被告阿克某某将原告啥妈某某推到后,被告刘某跪在原告手上导致原告手骨折受伤住院治疗。学校多次调解未果,原告啥妈某某起诉至我院要求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被告阿克某某父亲接到我院通知领取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十分生气,说到我儿子只是推到原告,原告骨折系被告刘某跪在原告手上导致,且原、被告为未成年人交给学校,监管人是学校,学校未进管理义务,原告的伤该由被告刘某和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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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原、被告双方矛盾激化,彻底解决原、被告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及时将原、被告双方通知到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法律关系,再以“背靠背”的方式并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积极地从法律方面作出解释,引导当事人了解情况,让原、被告双方及监护人互相谅解,最终原、被告双方愿意化干戈为玉帛,达成原告承担20%责任,被告刘某承担25%责任,被告阿克某某承担15%责任,被告马边彝族自治县某小学承担40%的责任。

我院干警认真履职,既化解了本案原、被告之间的积怨,又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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