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康定市人民法院顺利调解5起个体工商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落实了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繁简分流。案件结束后,5位当事人向康定法院速裁庭送上绣有“公正廉明,为民办事”的锦旗,真诚感激法官们认真负责的办案精神、高效快捷的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和减少“诉累”。
原告汪某某一、汪某某二、钟某某、周某某、叔某某5位个体工商户于2021年与被告康定市某餐饮店签订供货单,并约定原告须向被告供应生鲜、肉制品、干杂等食材及被告须支付货款的期限,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7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翻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期间,5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急需货款维持正常生产生活,且案件金额不大,责任明确,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基础上,遂组织原告与被告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四个多小时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康定市某餐饮店当场履行支付义务,至此,5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调解。
康定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通过高效便捷的办案方式,不仅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的燃眉之急,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度。在下一步工作中,康定法院将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和市域社会化治理工作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