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化名)的儿子:“我两口子不在屋头,你就逮到我80多岁的老汉儿欺负嘛!”
张某某(化名):“你老汉儿凶得很哦,砍了我8根黄花梨树,我损失了几千块钱!”
这是近日发生在富顺县赵化镇苏坝村16组的一段争吵,争吵源于留守老人王某某和邻居张某某对相邻土地使用权的争议。2019年,张某某在这块地上栽种了8棵黄花梨树,2021年9月,王某某气愤之下将树砍伐,双方矛盾升级,张某某当即报警。
初次调解达赔偿
今年4月14日,这起轻微治安案件在位于苏坝村的“法润苏坝”文化港湾进行调解,王某某年事已高有听力障碍,且在调处过程中情绪非常激动,沟通较困难。于是,工作人员联系到王某某在外务工的儿子,告知其利害关系:“经鉴定,老人家砍的这8棵树价值4950元,如果达不成和解,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定,70岁以上不会被实际执行拘留,但对后辈可能产生影响”,并通过理清法律关系和双方责任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老人的儿子答应代为赔偿张某某的损失。
深挖根源促和解
赔偿意见虽已达成一致,但王家履行赔偿并不积极,工作人员重新梳理双方矛盾焦点,发现解决土地问题才是根本所在。通过向组长、村民多方打听,了解到多年前两家人关系极好,张家曾为王家提供经济帮助,王家的田一直是张家在种,近年来,两家因争一块地导致关系恶化,除了黄花梨树案件外,还存在田坎垮塌修复等矛盾,即使黄花梨树的钱赔偿到位,也不能缓和双方的关系,甚至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存在“民转刑”的风险隐患。
4月21日,王某某的儿子从外地返回苏坝村。工作人员决定再次组织调解,利用王某某的儿子防疫居家隔离观察的3天,积极联系案件双方,认真倾听、耐心劝说,累计通话时长7个多小时。调解人员抓住双方家庭的关键成员,利用两家多年前互帮互助的情谊,将之往“解决问题、重修旧好”方向引导。
联动调解化干戈
4月24日,“法润苏坝”文化港湾邀请到赵化镇农业中心、镇社治办及派出所业务经验丰富的同志参与调解。通过实地查看、询问村民、座谈等方式,在部分土地资料遗失、难以恢复原貌的情况下,理清了涉案土地发生流转、征收修路等事件逻辑,提出了最大程度上利于双方生产生活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就土地上的水井、水沟以及土地本身的使用权、使用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王家当场履行了黄花梨树的赔偿。案件之外,两家诸如田坎垮塌等引起的矛盾也迎刃而解。
据悉,“法润苏坝”文化港湾由赵化人民法庭与苏坝村共建,以“党建领航、法治护航、富美苏坝”为纲,着力于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增强法治文化浸润,旨在不断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周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