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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山越岭到山村 巡回审理收养案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 作者:钟倩青 彭屏 俞佩伶 发布时间:2021-09-18 12:24:51

9月17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一行背着国徽、带着审判设备,翻山越岭来到翠屏区牟坪镇庆南村,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开展送法到村活动。牟坪镇庆南村村社干部、村民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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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波是邓某平的堂侄儿。邓某波小时候因为其他原因被邓某平收养,户口登记在邓某平户籍簿上,双方为继父子关系。可是实际上,在邓某波成长过程中,邓某平并未尽到抚养责任。

邓某波长大后,觉得双方养父子关系并不存在,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收养关系并不再对被告邓某平承担赡养义务。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调查发现被告邓某平已经年逾七十且行动受限,居住地较为偏远交通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法官决定将该案庭审搬到村里进行,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法官一行在庆南村党群服务中心院坝搭起了简易的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当事人陈述以及同村村民出庭作证,法庭查明了事实,认为原被告双方不存在实质上的养父子关系,被告也从未对原告尽到过抚养义务。法官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的收养关系,原告不再对被告承担赡养义务。宣判后,法官向原被告进行了判后答疑,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村民宣讲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法律知识,并向村委会、村民代表赠送了民法典。“巡回法庭非常亲民、接地气,法官借这个机会普法,让大家更能了解到涉及农村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庆南村党支部书记涂某某表示。

“通过观摩此次案件的审理,感受到法律是庄严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是非常清楚的,不能乱收养子女,收养了就应当尽到相应的责任,不能置之不管。”庆南村村民罗某某说道。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 钟倩青 彭屏 俞佩伶)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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