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德之本,德为孝之基”,孝敬、赡养老人是立德做人之根本,亦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叙州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解决了老人的急愁难盼。
案情介绍:刘某是一位年满75周岁的老人,膝下有四个子女。老人由于年岁已高,偶尔住院治疗,因病支出较多医疗费,所以在老人赡养照顾护理问题上四个子女就发生了分歧。于是老人将四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彭法官给刘某的四个子女打电话了解情况,了解到子女并非不愿赡养老人,只是四人之间存在误会,由于沟通存在问题,没有中间人的介入,每次都不能心平气和的讨论老人的赡养问题,最后总是闹的不欢而散。于是,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耐心细致地对各自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充分解释说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消除四个子女之间的顾虑和误会,最终老人及子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人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该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重拾了亲情增进了和睦,刘某和四个子女纷纷对法庭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叙州区法院在办理婚姻家庭赡养纠纷案中,注重涵养家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敬老爱老美德,做到调解先行、调判并用,妥善解决赡养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叙州区法院 李绍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