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在校学生对毒品的危害有更直观、更深入的认识,帮助在校学生认识毒品、远离毒品,仁寿法院于6月25日走进仁寿县新科高级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近5000名学生参加。
活动现场,仁寿法院首先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列举被告人犯罪证据,被告人刘某对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当庭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仁寿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毒品类型、毒品危害、禁毒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律,与旁听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为师生们答疑解惑。
旁听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切身感受到了法律对于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深刻认识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提高了自己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周亚洁 耿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