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李自强第一时间联系到该案的被告之一陈某,告知他到法院来领取相关文书。
陈某到达法院后,李法官在三楼的接待室里会见了他,这是一位衣着简朴、饱经风霜的老人,他的眼睛与常人有些不同。通过了解,才得知原来陈某患有先天性的眼疾,弱视、看不太清楚,而且也没有上过学,不识字。
“陈某看不清楚,那文书怎么送呢?不可能直接将文书交给他就视为送达了,况且他也不清楚里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让陈某清楚文书内容,这让李法官犯了难。
这可怎么办呢?思来想去后,李法官想出了一字一句的向陈某宣读的“土”办法。“如果你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你要把证据给我们拿过来,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你这个案子是由我一个人审理,如果你觉得我不能公正的审理你的案件,你可以申请换人来审”“案件在判决以前呢,你们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在宣读之余还时不时的针对重点条款向陈某进行讲解,并询问陈某是否理解、清楚。面对李法官耐心的询问,陈某一一回答:“清楚了,法官,没有不懂的。”临走之时还不停的向李法官抱拳致谢:“谢谢法官,谢谢法官为我宣读文书内容并给我解释,不然,我都不知道我还有这些诉讼权利。”
李法官特殊的送达方式,不久就引来了众多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围观。一位当事人看后感叹道:“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法院切切实实的为群众办了许多实事,今天看见法官用这样的‘土’方法给当事人宣读文书内容,真的是很贴心,是真心的为老百姓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