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在审理的两起案件中,运用好“保全+回访”机制,让当事人“纸上权利”变“真金白银”。
诉讼保全:为胜诉权益加上“安全锁”
“法官,被告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我担心他们没钱退还给我,能早点开庭早点判决吗?”原告何某焦急地问。
原告何某诉被告宜宾市某物流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通过第三人委托被告代为收取运输费,被告收到款项后以第三人差欠被告款项为由拒不退还原告,原告遂起诉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5万余元。
收到案件后,针对原告何某的顾虑,办案人员耐心向其释明了关于财产保全的作用及申请流程,并在收到原告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依法冻结了被告宜宾市某物流公司银行账户。原告何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判后回访:为权益兑现按下“快捷键”
“没想到被告这么快就把钱全部退还我了,感谢法官。”原告何某感激地对法官说。
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得知被告没有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退款义务,遂立即与被告宜宾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联系,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向其充分释明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进入执行程序后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随后,被告宜宾市某物流公司在较短时间内向原告何某返还了判决确定的全部不当得利款。
不久前,巡司法庭审结的原告筠连县某建材公司诉被告重庆某环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认为被告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被告则坚持以工程未完工为由拒不支付货款,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律师费等款项共计80余万。诉讼中,经法院工作人员宣传介绍,原告申请对被告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判决生效后,经承办法官判后回访,释法明理,被告亦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长期以来,筠连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件,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持续深化“保全+回访”机制,以更主动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