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成功调解两起财产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情回顾
原告卢某与被告范某曾系恋爱关系。2021年6月23日,原告卢某作为农民工享受到了政府购房补贴政策。2024年9月18日,原告卢某委托筠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将购房补贴款2.1万余元支付到被告范某银行账户,被告范某收到购房补贴款后仅退还了部分款项给原告,尚有1.6万余元却拒不退还,原告卢某无奈将其诉至筠连县法院。
该案受理后,因原告卢某同时因婚约财产纠纷对被告范某另案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范某返还财产4.3万余元,承办法官考虑到两起案件涉及情感纠纷,如处理不当,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于是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心声,有效缓解了双方对立情绪,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法律角度分析利弊,兼顾公平原则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主业,在审判调解中寻找法、理、情的结合点,发挥好人民法庭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桥头堡”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