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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法院:巡回审判 零距离普法

来源:汉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9 14:43:01

不能就案办案,要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成为“活教材”,要让每一个犯罪行为都为后来者敲响警钟!为了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近日,汉源县人民法院在富乡乡双江村巡回审理李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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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富乡乡村民李某在当地小地名“旭河”山上,使用猎狗、GPS定位装置等工具,猎捕一只野生动物,在猎捕回家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当场查获野生动物腿部肉体二块和头一个。经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单只价值30000元。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与林业部门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积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主动购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服务、签订绿色矫正保证书,以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审判现场:

“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你还有啥子要对法庭说的?”

“我确实晓得我错了,以前不懂法、不懂环境保护,觉得大山头打只野物来吃没得啥子大不了的,通过刚才庭审,我才晓得我做的事是不对的,打野物就是在破坏生态,破坏生态环境就是不给自己和我们的下一代留后路。以后我不会再干这样的事,我会认真悔改,还要积极参与环境公益保护,如果身边人有再有危害环境的行为,我也会及时制止的,请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当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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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结束后,审判人员还组织现场旁听的政协委员、乡镇村组干部和群众开展了现场普法宣传活动,从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今天长见识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法院咋个审判的,很震撼,很有教育意义,也晓得了有些事情不能瞎整。”一村民说,“以前不晓得这些野生动物是打不得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今天晓得了,我回去要给屋头人讲。”

活动期间,富乡乡双江村的村干部说:“我们地方偏远,老百姓些法治意识不够,法院能来巡回审判,来现场给我们老百姓普法,这种形式很好,希望你们多来。”

“法院把审判庭搬到了我们老百姓家门口,还邀请了我来旁听,见证审判,见证公平公正,这种形式很好,还有立在村委会旁边的司法保护令、环资典型案例,清清楚楚要大家知道“令行禁止”,为你们点赞!”来参加旁听的一名政协委员感慨地说。

这场鲜活生动的巡回审判,这次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这份清晰明了的司法保护令,均是汉源县人民法院的“破题之举”!下一步,汉源县人民法院将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更专业精进的审判能力,书写好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时代答卷!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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