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下沉小区义务劳动 助力环境卫生整治

——米易法院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
来源:米易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俊 发布时间:2024-04-09 22:00:03

QQ图片20240409215923.png

按照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直属机关工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双报到”活动的通知》(米直委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双报到工作的要求, 42日,米易县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攀莲镇城北社区校园路31号、55号、59号、61号小区,开展党员义工日环境整治活动。

QQ图片20240409215936.png

此次党员义工日活动通过打扫包保小区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等多种方式,从多方面入手改善小区环境卫生,共为四个包保小区清除小广告50余份,清理残枝落叶5大袋,同时还为小区居民清理出消防通道,规范了电瓶车停放区域,获得了小区居民的充分认可。

米易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今,县法院积极组织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开展小区治理工作,通过社区综合治理,共同改善小区环境,将原有单一的进社区宣传工作丰富起来。院总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宣传、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小区生活风气改善等工作,利用党员义工日、美丽乡村治理等活动从多方面向广大社区群众普法说法和宣传教育,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弘扬社会正气,切实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为米易县全国文明城市的巩固提升和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贡献力量。李俊)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