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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必复”聚合力 共促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于杨 发布时间:2024-03-25 10:15:39

多年前,信访人苟某某母亲黄某某因宅基地问题与邻里发生纠纷,法院在处理纠纷过程中,黄某某、苟某某因妨害民事诉讼,被法院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后黄某某、苟某某等人因宅基地、房屋手续等问题踏上了信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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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收到该信访案件后,按照“有信必复”的工作要求,将来信及时录入和分流,了解基本情况,梳理汇总信访诉求,在规定时间内导入信访案件工作流程,明确包案领导及包案责任人,要求包案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接访和答复,避免程序空转。

包案责任人收到转办单后第一时间联系并接访苟某某,释法明理后苟某某将信访诉求明确为按政策为其修建的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接访后,苟某某表示会耐心等待并配合信访案件办理。

为推进案件实质性化解,结合信访人案件情况及诉求,包案责任人采用“一案一策”机制多次研判,同时按照“有信必复”的工作要求定期向包案领导汇报办理进度。

考虑到该信访事项涉及属地党委政府、住建等相关单位,采取多元联动的手段化解纠纷更有效果。在泸州中院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古蔺县法院联合多部门会商研判,具体经办人多次陪同住建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人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对周边人证、物证进行全方位收集,结合政策规定和信访人诉求,合力为信访人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为推进案件实质性化解,结合信访人案件情况及诉求,包案责任人采用“一案一策”机制多次研判,同时按照“有信必复”的工作要求定期向包案领导汇报办理进度。

考虑到该信访事项涉及属地党委政府、住建等相关单位,采取多元联动的手段化解纠纷更有效果。在泸州中院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古蔺县法院联合多部门会商研判,具体经办人多次陪同住建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人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对周边人证、物证进行全方位收集,结合政策规定和信访人诉求,合力为信访人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同时,包案责任人在接访中了解到来访人生活近况及身体状况,有的放矢开展疏导工作,并按规定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随着信访人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签名捺印,该信访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古蔺县法院坚持“有信必复”,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实实在在帮他们解决困惑、舒缓情绪。“复”的过程,就是一步步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排解信访人情绪的过程。在实质性化解信访事项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多元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主动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凝聚化解纠纷合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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