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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法院开展“护航田城之法佑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2 16: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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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中院“一月一行动”部署,开展了“护航田城之法佑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

 

3月13日部署会上,开江法院院长王邦鑫就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他提出,要抓好案件排查,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进行仔细梳理并形成台账,逐案分析;要强化执行措施,加强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打击;要善意文明执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要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开江法院院坝,随着王邦鑫一声令下“出发”,开江县法院“护航田城之法佑民营企业”执行大会战拉开序幕,各执行小组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各地。 

 

执行协作聚合力 千里追赖显威慑。开江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吴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27万余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被执行人吴某在广州某地做工程。开江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广东省广州市,在广州市增城区法院、清远市清城区法院的鼎力协助下,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询到被执行人隐匿款项,该案达成执行和解,依法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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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成都、绵阳快速查封评估房屋5套。达州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某农业公司、绵阳某农业公司等三案,执行干警赶赴成都、绵阳,对被执行人名下查封的门市进行实地查看,了解门市出租基本情况,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和评估公司在现场圆满完成房屋评估工作,下一步将对该房屋进行挂网拍卖。

 

多方协调化解“骨头”案。开江县某单位申请执行开江某实业公司租赁合同一案,自2017年申请执行以来,因搬迁问题一直未实际执结。本次专项活动中,将该案纳入案件台账,由执行局负责人包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执行和解,原厂址的租赁企业按期搬迁, 5年骨头案得以化解。

 

善意文明护生产 “预失信”督促主动履行。刘某申请执行达州市某商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万元。执行干警对达州市某商贸公司财产进行了调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公司分两次给付。首次5万元给付后,被执行公司因货款未收到无力给付,后刘某要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到这样做可能会严重影响企业贷款和正常经营。经研究决定,我院发出“执行和解督促告知书”和“预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与申请人再次达成协议宽限2个月,在宽限内暂不纳入失信名单,通过宽限期限警示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经刘某同意,决定暂不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近日,达州某商贸公司收回货款,将执行款给付刘某,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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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专项行动累计出动车辆38趟次、出警113人次,强制拘留、拘传12人,查封房屋5套,查封车辆2辆,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225.7万元。



责任编辑: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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